天津立法禁止采集人脸识别信息 网友:其他省市什么时候跟上?
前面有“买房被人脸识别,可能多花20万,”后有“人脸识别第一案”正式宣判”,由涉嫌侵犯隐私而引起的纠纷、争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。
据光明日报报道,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》12月1日表决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,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,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、血型、疾病和病史、生物识别信息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。据此,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、商会等被禁止采集人脸、指纹、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。
广大网友也呼吁,其他省份赶紧跟上。其实,大家怕的不是人脸识别,怕的是保护不了大家的人脸信息安全。
人脸识别的历史
1、1964-1990年
这一阶段人脸识别通常只是作为一个一般性的模式识别问题来研究,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案是基于人脸几何结构特征(Geometric feature based)的方法。
2、1991-1997年
在这有阶段中,以美国军方为主的组织了著名的FERET人脸识别算法测试,并出现了若干商业化运作的人脸识别系统,比如Visionics(现为Identix)的FaceIt系统。
3、1998年至今
由于在第二阶段打下的良好基础,在本阶段开始全力发展,该技术被首先应用于安防行业,从公共安全记录车牌、人脸等内容。随着人脸识别在安防领域的不断深入与发展,逐步走向了其他领域,如消费、门禁等领域。
随着第三阶段的开始,人们看到了人脸识别背后的市场发展潜力,众多AI企业也开始布局这一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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